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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江股份(600395)2012年12月6日,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,会议通过了《关于向恒普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》。
恒普公司目前正处于工程建设期,由于恒普煤业公司的注册资本规模较小,融资能力有限,严重的制约了恒普煤业公司的工程建设。为提升融资水平和能力,加快恒普公司建设进程,将恒普煤业公司注册资本金由20,000万元变更为49,000万元,本次追加29,000万元,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不变。该事项已经恒普煤业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。鉴于公司持有其90%的股权,本次需注入资本金26,100万元。
一、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
恒普煤业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的煤炭企业,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,000万元整,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与销售(仅供筹建使用,不能从事经营活动)、煤化工产品销售、煤矿用品生产销售。
截止2012年10月31日,恒普煤业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1,134万元,负债总额为1,134万元,股东权益(实收资本)为20,000万元(以上所述未经过审计)。
本次恒普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49,000万元后,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见下表:
股东名称 持有注册资本数额(万元) 所占比例(%)
公司 44,100 90
贵州省煤田地质局4,900 10
二、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
1、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,本次投资金额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.49%。
2、本次投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、资产状况及今年的利润不产生影响。
3、本次投资实施后,有助于提升恒普煤业公司融资水平和能力,加快恒普公司工程建设进程,促进其早日建成投产,从而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,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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